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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部门介入!“两年被家暴16次”女子:提离婚就会激怒他

来源 : 中国青年网    时间:2023-06-27 14:50:08

近日,成都一女子称两年期间被丈夫家暴16次,导致多处内脏受伤,一时间引发无数网友关注。

6月26日下午,海报新闻联系上正在医院接受治疗的谢女士,她告诉记者,目前外伤的伤口已经结疤,主要在治疗内伤。

同时成都市妇联称,曾为谢女士提供法律咨询和关心关爱,并指导其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妇联会根据当事人的需求为其提供法律帮助和关心关爱。目前,妇联、公安、法院等部门已介入调查。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谢女士被家暴后在医院接受治疗

怀孕之后两年中多次被家暴

“内脏出血,肝、脾、胃、肾、十二指肠这些都坏了,肠子比较严重,直接断了。现在在肚子上面做了一个人工造瘘,一直挂着一个袋子,特别容易出现肠梗阻,所以也不能吃东西,经常要输营养液、喝营养粉。”谢女士说,她从出事前的90斤已经瘦到了70斤。

谢女士今年29岁,家住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是四川平昌县人。和丈夫贺某相识于2020年7月10日,2021年5月20日结婚,婚后育有一女,用谢女士的话说,两人之前的感情其实还可以。同时,贺某和前妻还有一个儿子,平时经营一家广告公司和一家建筑公司。

谢女士生活照

怀孕之前,谢女士自己开店做服装批发,结婚两个月之后怀孕,因为孕期反应明显,就把店面转让,此后一直在家待产。

谢女士印象较为深刻的是,发生在孩子六个月大时的一次家暴。“孩子6个月大的时候,用刀砍在我头上,两条血淋淋的口子,缝了好几针。”

谢女士被家暴后的伤口

谢女士说,后来一直断断续续存在家暴的情况,有时贺某甚至当着父母的面打她。“比较严重的大家暴有5次,都报了警,小家暴有很多已经没有办法计算了,我也不知道多少次,反正就是很多。”

谢女士表示,每次报警最终都以家庭纠纷处理。据谢女士提供的“家庭暴力告诫书”显示,在2022年1月,贺某就曾因对谢女士进行家暴被民警告诫。

在这期间,谢女士也想过要离婚。“第一次家暴之后,他写了保证书,也跪在我爸爸妈妈面前道歉,我们都以为他真的会改,就原谅他了。从第二次家暴之后,我就开始提离婚,开始躲他,每次躲出去都是一个月这个样子。”

“中间也协商过很多次,他都不同意,只要我一说要离婚,就会激怒他。”谢女士说,因为一直没有协商成功,所以导致最终没有离成婚。

警方出具的家庭暴力告诫书

最后一次家暴造成多处内脏受伤住进ICU

最近的两次家暴,发生在今年4月份。“4月15号,我和我朋友在饭店吃饭,被他拿滚烫的砂锅,一共是4锅,全部泼到了我身上,前胸和后背全部都被烫伤了。”

谢女士表示,事后她像以往那样躲了出去,并拉黑了贺某的微信和电话。“躲起来之后,我向派出所、社区、妇联、法院、民政局等多方求助过,询问是否可以离婚,怎么样才能把婚离掉,最后也没有太大的效果。”

谢女士说,4月24日,她曾去法院起诉离婚,但因为材料不全,她准备第二天带齐材料再去起诉,“没想到我根本就没有等到第二天去法院。”

谢女士被烫伤的照片

谢女士说,4月24日下午,她被贺某表哥的女友约出去吃饭,4月25日凌晨两点多,刚回到小区楼下的她,被贺某拖上车带去酒店。谢女士说,贺某在酒店对她进行了殴打,并实施了强奸。最后,酒店走廊上一名路过的男士听到呼救后报警,谢女士之后被送到了医院。

据医院的住院病人出院病情证明书显示,谢女士左肝广泛挫裂伤伴出血,十二指肠挫伤伴破裂,肺挫伤,蛛网膜下出血,脑挫伤,双侧胸腔积液,左肾挫伤,左侧第6-8肋骨骨折,脑震荡等。

据成都市公安局武侯区分局于5月12日出具的一份鉴定意见通知书显示,该局指派有关人员对谢女士腹部伤情进行鉴定,谢女士腹部损伤达到重伤二级标准。

谢女士说,事发后她从当地派出所获悉,贺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已被刑拘。“还没有移交到检察院,还在取证阶段。”

出院病情证明书

“他是想杀了我,希望以故意杀人立案”

“我在ICU里面是昏迷的状态,等我醒来的时候已经是第三天了。”谢女士说,她在ICU住了8天才脱离生命危险。“我爸爸60多岁了,本来就有高血压和心脑血管堵塞,还要24小时来照顾我,晚上基本上没有睡觉的时间,因为那一个多月我每天有22个小时在输液,从早上8点钟开始输液,一直输到第二天早上6点钟。”

“最近这一两个礼拜,那种头晕头疼的状况才消失,之前基本上每天没有几个小时是清醒的。”谢女士说,她前前后后住院治疗了50多天,现在白天仍然需要去医院接受治疗。

谢女士说,她现在的精神状态也不是很好,“白天晚上都睡不着,我就感觉活着真的没意思。”

贺某父亲此前接受采访时曾称,谢女士在外面抽烟喝酒很少回家,也不带小孩子,有时甚至夜不归宿。针对这些说法,谢女士回应称并不是事实,自己从来没有在外面抽烟喝酒,更没有夜不归宿。贺某表哥在接受采访时也表示,据他了解,贺某确实有过两三次的家暴行为,但16次是不可能的。

谢女士住院接受治疗

“我实在没有办法,才会发到网上去,因为我以前也做直播,也知道网络舆论有好有坏,但是现在我并不在乎他父母怎么说我、怎么污蔑我,我只要求重判,只要求按照事实,以故意杀人或者故意杀人未遂还有强奸去立案、去重判,并追究帮凶的责任,其他的我没有任何诉求。”谢女士说,“他确实之前说过很多次要杀了我,说绝对不会让我有报警的机会,我没有想到他的心真的会这么狠,真的会想要杀了我。我到医院的时候已经完全昏迷,没有脉搏、瞳孔放大,医生说如果我再晚到20分钟就救不活了。”

“为什么我逃也逃不了,离也离不掉,过又过不好?我只想逃离他,因为我只有离开他,我才能够得到新生,才能不被他家暴。”采访最后,谢女士如是说道。

妇联、公安等部门介入

律师称造成重伤二级可判十年

针对此事,成都市妇联工作人员表示,关于谢女士的家暴案件,妇联已经在和公安机关协同持续跟进。“妇联曾给予谢女士多次法律援助,包括建议和帮助其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该女子已经出院回家,妇联会持续关注此事,根据她的需求及时提供关心关爱和法律咨询等服务。

记者致电谢女士所在街道晋阳街道办事处了解情况,工作人员表示不清楚情况,建议记者联系街道妇联,但其提供的电话一直无人接听。记者致电谢女士老家平昌县妇联了解情况,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谢女士和其丈夫贺某的户籍已经迁出,但目前有相关领导一直在跟进处理此事。

谢女士住院接受治疗

如何界定家暴  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何霞对家庭暴力的界定给出了解释:

根据《反家庭暴力法》的规定,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家庭成员之间以冻饿或者经常性侮辱、诽谤、威胁、跟踪、骚扰等方式实施的身体或者精神侵害行为,也应当认定为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规定的“家庭暴力”。

如何收集证据  家暴现场的物证、施暴者进行殴打的物品等,对现场也可以用手机进行拍照或摄像;

伤情鉴定书、病历等医疗证明,(请医生将红肿、青紫、淤血等症状进行详细记录,伤者也进行拍照固定)日记等;

公安机关的接警和处警记录、告诫书;

施暴者的悔过书、保证书;

其他家庭成员(包括未成年子女)的证言;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街道等的记录与证明。

上海申伦律师事务所主任马文斌律师表示,造成重伤二级,已经涉嫌刑事犯罪,有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封面新闻记者 杨芮雯 综合海报新闻、极目新闻

(来源:封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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