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是指法院的诉讼案件,‘源’是指纠纷产生的根源,诉源治理的本义是通过多元化预防、治理手段,有效减少诉讼案件的发生量,其根本价值追求是通过源头预防,以最低社会成本化解矛盾纠纷,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资料图片)
—"法院专员"培训 —
6月10日,周至县人民法院“法院专员”培训班正在进行,从思想深邃的专题辅导到亮点纷呈的以案说法,从干货满满的经验交流到酣畅淋漓的分组讨论,来自全县100多名“乡贤能人”,在学习中寻良方、长见识、学本领,给“业务”加油,让“素质”充电,通过理论培训和实践指导相结合,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作用,为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想办法、出实招。
学理论,提升参与诉讼治理的主动性
仲夏时节,万物并秀。
在周至县人民法院报告厅涌动着浓浓的学习热潮。开班仪式上,周至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何一雄围绕“诉源治理”的背景与意义、内涵、参与主体、实现的目标与效果几个方面内容进行了专题辅导。
“今年是毛泽东主席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60周年和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20周年,通过这次授课,对‘枫桥经验’有了更深层次、更系统地理解。”四屯镇辛庄村党支部书记荔玲霞在聆听辅导报告后收获颇丰。
2022年,周至法院将运行11年的“一村一调解”机制转型升级为“法院专员”机制,在全县选聘了296名热心公益、具有一定威望和“说事”能力、熟悉乡土人情的农村能人担任“法院专员”,实现了“法院专员”在全县所有村(社区)的全覆盖,全面发挥纠纷化解、法律宣传、移风易俗等司法服务作用,成为全县诉源治理的一支重要力量。
“没想到自己从事的事情具有这么大的政治意义和社会意义。”马召镇中兴村“法院专员”郭宏武表示,作为一名老调解员,将坚决做“枫桥经验”的传承者,诉源治理的践行者,让纠纷止于诉前,化解在基层。
涨技能,提升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同等责任,并不意味着在赔偿责任划分时就要五五开,要区分具体情况……”
在授课台上,周至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主任何文涛就处理交通事故赔偿案件的相关法律法规、保险种类、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道路交通事故赔偿内容、标准及责任比例、处理交通事故赔偿案件中应注意的问题等内容通过真实案例进行讲解。
台上娓娓道来,台下沉浸其中,现场时不时响起阵阵掌声。
“这几天正在调解一起交通事故纠纷,今天培训后我对赔偿项目和数额的计算心中有数了。”富仁镇永丰村“法院专员”张斌表示,这次培训非常及时,给他解决了大问题。
在家事纠纷调解技能专题培训中,周至法院民二庭庭长李阳通过10个案例“以案说法”,并现场与学员开展互动,充分调动了课堂氛围。
“我们村上两弟兄商定,哥哥负责赡养父亲,弟弟负责赡养母亲,去年父亲去世了,现在哥哥还要赡养母亲吗?”有学员当即举手提问。
李阳庭长告诉大家,赡养父母不仅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更是子女对父母应尽的法律义务,作为子女要在物质供养、精神慰藉、生活照料等方面给予父母更多的关心,只要父母子女关系存在,子女就应无条件地履行赡养义务。
随后,周至法院立案庭副庭长李进围绕合同纠纷调解应注意的问题作了专题辅导。
搭平台,建立“法院专员”交流平台
“法院开展线下集中培训,为我们提供了互相学习交流的平台。”二曲街办淳风苑社区“法院专员”任秀芳表示,大家相聚在一起通过面对面沟通交流,互相探讨学习,提升了能力,增进了友情,也有助于今后联合开展矛盾纠纷的化解工作。
“法院给我们提供了非常好的平台,我们把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做细做实,尽量让矛盾纠纷不出村镇,就是在践行诉源治理工作。”哑柏镇裕盛村“法院专员”罗福平对诉源治理工作有自己的认识。
随着学习的深入,大家对推进诉源治理工作的路径更加明晰,对开展“无讼乡村”建设,目标更加坚定。
“目前,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负责管理联系这支‘法院专员’队伍,我们建立了线上线下沟通交流的渠道和平台,通过加强培训指导,让‘法院专员’队伍发挥矛盾排查、纠纷化解、法律宣传、司法监督、诉讼协助等多种功能,助推诉源治理工作走深走实。”周至法院立案庭庭长李周元说道。
知之深,则行愈达。经过一天的紧张学习,学员们带着满满的学习收获和感悟思考又奔赴到基层矛盾纠纷化解第一线,信念更加坚定、步履更加铿锵、行动更加有力。
编辑:刘一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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